附件信息顯示,鋰離子電池是一種化學能源,本身的化學特性和體系組成決定了鋰離子電池的潛在危險性。在鋰離子電池的運輸、存儲、使用和回收過程中,在外部因素,如高溫、過充、過放、短路等條件下,會引發安全問題,如電池漏液、起火、甚至爆炸。鋰離子電池一旦發生安全問題,很有可能會直接危害到人身安全。
GB 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是我國首部鋰離子電池安全強制性國家標準,于2014年12月5日發布,并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近年來新產品新技術的發展,以及國際標準制修訂狀態的不斷更新,反映出該標準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如部分編輯性錯誤,以及與標準中個別條款之間的協調問題。為了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準確性,促進鋰離子電池產業健康持續發展,電池工作組秘書處通過廣泛的調研和試驗驗證,于2017年8月正式提出對GB 31241-2014修訂的立項工作。
本次公示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技術規范》是對GB 31241-2014的修訂,規定了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的安全技術規范。本文件適用于便攜式電子產品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屬于本文件范圍內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示例如下:
a)便攜式辦公產品: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等;
b)移動通信產品:手機、無繩電話、對講機等;
c)便攜式音/視頻產品:便攜式電視機、便攜式音/視頻播放器、照相機、攝像機、錄音筆、藍牙耳機、便攜式音箱等;
d)其他便攜式產品:電子導航器、數碼相框、游戲機、電子書、移動電源、便攜式儲能電源、便攜式投影儀、可穿戴設備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列舉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并未包括所有的產品,因此未列出的產品并不一定不在本文件的范圍內。對于在車輛、船舶、飛機上等特定場合使用,以及對于醫療、采礦、海底作業等特殊領域使用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可能會有附加要求。本文件不適用于電子煙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在技術方面,《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技術規范》主要修改了,修改了電壓測量公差(4.3a),增加了轉速測量公差(4.3f);修改了溫度測量方法(4.4)、測試用充放電程序(4.5)、樣品的要求 (4.7.1)、樣品容量測試(4.7.3)、樣品預處理(4.7.4)、試驗項目(4.7.5)及試驗順序(4.7.6);修改了一般安全性的考慮(5.1)、安全工作參數(5.2)及標識和警示說明(5.3)的要求等等。
《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規定了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的標識、警示語、布線、導線、連接、電壓、絕緣電阻、電氣強度、發熱、防護、耐溫與耐濕、振動與沖擊的要求和試驗方法。該文件適用于QB/T 1714所界定的助力自行車所包含的電動車輛